湖滨区2020年家庭农场资金申报指南
湖滨区2020年家庭农场资金申报指南
政策依据:《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做好2020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豫农文【2020】301号)、《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资源及生态补助资金(第三批)的通知》(豫财农水【2020】57号)。
补贴对象: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。
补贴范围:支持家庭农场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。支持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,应用先进技术,提升规模化、绿色化、标准化,集约化生产能力,建设清选包装、冷藏保鲜、烘干仓储等设施,购置农业生产机具,运销设备,兴建温室大棚等,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。支持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,开展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,在城市设立直销点(店),开展电子商务等营销业态创新。鼓励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委托专业机构、行业组织或专业人才为家庭农场提供财务管理、技术指导等服务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龙头企业,带动家庭,形成农业产业化联合体。
补贴标准:根据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财政局分配资金及全区区级以上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补贴。
申请程序:
→区级以上家庭农场向乡(街道)提交项目申请材料。
→乡(街道)审核后,报区农业农村局。
→区农业农村局对各乡(街道)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,结合市农业农村局、市财政局下达资金情况,通过局班子会研究确定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。
→拟定家庭农场资金实施方案,通知各乡(街道)项目立项确定情况。
申请材料:
1、家庭农场情况简介
2、家庭农场工商登记证
3、区级以上示范社证书
4、法人身份证
5、项目实施方案
咨询电话:0398-2772223
受理单位:各乡(街道)
办理时限:乡(街道)接收示范家庭农场申请材料后,5个工作日内提交农业农村局,农业农村局接收各乡(街道)申请材料后,10个工作日内回复其是否立项。
补贴结果:2020年补贴示范家庭农场3家,计7万元。
监督渠道:举报电话0398-2772216地址:湖滨区农业农村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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